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最新二手房买卖怎么避免买房纠纷

最新二手房买卖怎么避免买房纠纷

来源:宝捱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纠纷的避免方式:(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二)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三)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理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的方法如下1、与卖方协商。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2、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提起诉讼。向有关人民起诉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纠纷有:房屋产权瑕疵、卖方无权处分、买方无购房资格纠纷、无法办理按揭房贷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房屋无法交付纠纷、定金纠纷、阴阳合同纠纷、户口迁移纠纷、中介费纠纷等。一、房屋产权瑕疵房屋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土地和房子。土地的性质有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有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的标志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最常见的纠纷,来自于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和无产权,包括公房、宅基地及其他小产权房等。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部分拆迁安置房在3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而公房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只能在村集体内部买卖。上述情况的房屋交易,往往只有签订合同和房屋本身的交付使用,却无法完成过户登记。这样以来,卖家的风险小,买家的风险大。一旦房价暴涨,卖家就会起诉买家,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返还房屋,这样的诉讼多数可以得到的支持。二、卖方无权处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产证上都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如果夫妻一方把房屋卖掉了,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是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所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倘若另一方对此行为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常见的无权处分有几种情况:1、父母替子女卖房子,房价上涨了2、夫妻卖房子,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签字,也没有出具另一方的委托授权书,房价上涨了3、夫妻闹离婚,一方偷着卖房子4、承租人、借用人、债权人偷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价上涨了,就会引来各种借口来阻止交易继续,比如“另一方在国外”、“孩子出差”、“另一方在外地”、“闹离婚”。这个时候作为买家,就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定金在卖方手里,可能支付了大笔房款,办了按揭贷款。继续交易,可能不是善意的,拿不到房子。终止交易,又可能拿不回定金和首付款,并且痛失房价上涨的差价。三、买方无购房资格纠纷在限购令下,一些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承诺补缴社保,可以取得购房资格,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也行不通,自2012年6月15日起上海各区县交易中心已停止外地户籍补缴社保办理房产过户。如果买方轻信中介承诺,卖方解除合同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四、无法办理按揭房贷纠纷由于并不是每笔按揭贷款申请都能够顺利办理,因此刚需购房者在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定金或首期房款后,却发生了按揭贷款无法办理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主要是性因素等,如国家贷款调整、房地产市场、银行贷款规模等相关事由。如果产生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但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能订立,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一般不予支持。五、房屋质量纠纷相对来说,二手房买卖中的质量问题和商品房类似,却又少于商品房。因为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房子可能还没有建成,也就没有给业主一个机会提前检查房屋的状态,但是二手房就没有这样的问题。质量问题业主自己稍微具备一些知识就可以把关。但二手房的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如采光、通风、噪音、漏水、裂缝等问题,可能就是原房主出售房子的主要因素。而且二手房还有一些商品房不具备的质量问题,比如说二手房可能是凶宅。关于凶宅问题,详见《黄维青律师谈凶宅问题》。六、房屋无法交付纠纷购买二手房还会碰到的一个可能的问题,就是房屋里面有房客。买家买到的房子可能不是房主自己居住,而是房主把房子租给他人居住。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即是说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房屋,房主必须把交易意向通知承租人,买卖方可有效,承租人如果愿意购买,则比买受人优先获得购买房屋的权利,而不是以订立买卖合同的先后为依据。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便承租人不反对原房主出售房屋,他也有权继续按照租赁合同一直住下去,买房人买了房子,既不能解除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也不能把承租人赶走自己搬进去住。其他的情况,可能是债务人占有房屋,亲朋好友居住由于各种原因不肯搬出等,导致无法交付。七、定金纠纷二手房买卖当中牵涉到最多、也最复杂的纠纷就是定金的纠纷。定金最重要的两个要件,一是他要是书面的书写定金字样,二是定金要实际交付。认购金、订金、预付款等等字样,都不具备定金这两个字同样的法律约束力,除非有详细具体的描述。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最常见的定金纠纷是,因为价格变动或其他因素,一方不想达成交易,又不想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寻求法律服务大致有以下六类目的:1、帮助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拿回定金。2、帮助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卖方不退定金或少退定金。3、在卖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帮助买方继续买到房子。4、在买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帮助卖方将房屋顺利出售。5、帮助买房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赔偿差价6、帮助卖方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如不退还定金、赔偿差价。八、阴阳合同纠纷相信中介包装房屋价款承诺,希望通过低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而逃避税费,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因此该约定无效,而且在诉讼中买方往往拿不出是中介责任的证据,干吃哑巴亏。九、户口迁移纠纷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明关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买方户口迁入的约定,则卖方拒不迁出的行为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并无该项约定的,对买房人就构成一种负担。根据法律规定,户籍归门管理,属于行政管理权范围,对涉及户口问题的诉讼一般不予受理,因此,即使产生此种争议,无法直接向起诉要求房东迁移户口。如原房主不同意将户口自动迁离,机关也不能将原房主的户口强行迁出。十、中介费纠纷一般业主认为,买房子找中介,是因为中介公司提供一个正规的服务,应该包括替业主把关,提供一套“质量”有保证的房屋,不会让业主通过中介买了房子,还要吃官司,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中介公司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提供房源2、促成交易3、代书合同4、代办过户5、代办按揭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一、房屋产权瑕疵房屋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土地和房子。土地的性质有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有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的标志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最常见的纠纷,来自于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和无产权,包括公房、宅基地及其他小产权房等。经济适用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部分拆迁安置房在3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而公房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只能在村集体内部买卖。上述情况的房屋交易,往往只有签订合同和房屋本身的交付使用,却无法完成过户登记。这样以来,卖家的风险小,买家的风险大。一旦房价暴涨,卖家就会起诉买家,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返还房屋,这样的诉讼多数可以得到的支持。二、卖方无权处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产证上都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如果夫妻一方把房屋卖掉了,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是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所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倘若另一方对此行为追认,则有效;拒绝追认,则无效。常见的无权处分有几种情况:1、父母替子女卖房子,房价上涨了2、夫妻卖房子,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签字,也没有出具另一方的委托授权书,房价上涨了3、夫妻闹离婚,一方偷着卖房子4、承租人、借用人、债权人偷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价上涨了,就会引来各种借口来阻止交易继续,比如“另一方在国外”、“孩子出差”、“另一方在外地”、“闹离婚”。这个时候作为买家,就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定金在卖方手里,可能支付了大笔房款,办了按揭贷款。继续交易,可能不是善意的,拿不到房子。终止交易,又可能拿不回定金和首付款,并且痛失房价上涨的差价。三、买方无购房资格纠纷在限购令下,一些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中介承诺补缴社保,可以取得购房资格,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也行不通,自2012年6月15日起上海各区县交易中心已停止外地户籍补缴社保办理房产过户。如果买方轻信中介承诺,卖方解除合同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四、无法办理按揭房贷纠纷由于并不是每笔按揭贷款申请都能够顺利办理,因此刚需购房者在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定金或首期房款后,却发生了按揭贷款无法办理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主要是性因素等,如国家贷款调整、房地产市场、银行贷款规模等相关事由。如果产生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但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能订立,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一般不予支持。五、房屋质量纠纷相对来说,二手房买卖中的质量问题和商品房类似,却又少于商品房。因为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房子可能还没有建成,也就没有给业主一个机会提前检查房屋的状态,但是二手房就没有这样的问题。质量问题业主自己稍微具备一些知识就可以把关。但二手房的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如采光、通风、噪音、漏水、裂缝等问题,可能就是原房主出售房子的主要因素。而且二手房还有一些商品房不具备的质量问题,比如说二手房可能是凶宅。关于凶宅问题,详见《黄维青律师谈凶宅问题》。六、房屋无法交付纠纷购买二手房还会碰到的一个可能的问题,就是房屋里面有房客。买家买到的房子可能不是房主自己居住,而是房主把房子租给他人居住。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即是说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房屋,房主必须把交易意向通知承租人,买卖方可有效,承租人如果愿意购买,则比买受人优先获得购买房屋的权利,而不是以订立买卖合同的先后为依据。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便承租人不反对原房主出售房屋,他也有权继续按照租赁合同一直住下去,买房人买了房子,既不能解除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也不能把承租人赶走自己搬进去住。其他的情况,可能是债务人占有房屋,亲朋好友居住由于各种原因不肯搬出等,导致无法交付。七、定金纠纷二手房买卖当中牵涉到最多、也最复杂的纠纷就是定金的纠纷。定金最重要的两个要件,一是他要是书面的书写定金字样,二是定金要实际交付。认购金、订金、预付款等等字样,都不具备定金这两个字同样的法律约束力,除非有详细具体的描述。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最常见的定金纠纷是,因为价格变动或其他因素,一方不想达成交易,又不想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寻求法律服务大致有以下六类目的:1、帮助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拿回定金。2、帮助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卖方不退定金或少退定金。3、在卖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帮助买方继续买到房子。4、在买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时,帮助卖方将房屋顺利出售。5、帮助买房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赔偿差价6、帮助卖方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如不退还定金、赔偿差价。八、阴阳合同纠纷相信中介包装房屋价款承诺,希望通过低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而逃避税费,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因此该约定无效,而且在诉讼中买方往往拿不出是中介责任的证据,干吃哑巴亏。九、户口迁移纠纷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明关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买方户口迁入的约定,则卖方拒不迁出的行为构成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并无该项约定的,对买房人就构成一种负担。根据法律规定,户籍归门管理,属于行政管理权范围,对涉及户口问题的诉讼一般不予受理,因此,即使产生此种争议,无法直接向起诉要求房东迁移户口。如原房主不同意将户口自动迁离,机关也不能将原房主的户口强行迁出。十、中介费纠纷一般业主认为,买房子找中介,是因为中介公司提供一个正规的服务,应该包括替业主把关,提供一套“质量”有保证的房屋,不会让业主通过中介买了房子,还要吃官司,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中介公司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提供房源2、促成交易3、代书合同4、代办过户5、代办按揭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分别有: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3、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理二手房交易纠纷问题的方法如下1、与卖方协商。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2、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提起诉讼。向有关人民起诉是最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和解解决纠纷是二手房买卖纠纷解决机制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指二手房买卖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进行协商,互相妥协和让步,最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和解所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2.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去有关部门进行调解。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起诉。或者,二手房买卖的交易双方还可以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将由某仲裁机构进行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给所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在这里就没有管辖权了。另外,向人民起诉时,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超出此期限,则失去胜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纠纷的避免方式:(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二)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三)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与卖家协商解决,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所以当纠纷发生,购房者开始还是应该选择与卖家面对面协商,摆出有关的事实依据,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能够协商一致,那就将会是的解决办法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或者分歧比较大,购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说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可能不足以为你讨回公道,但是毕竟卖家会因此受到调查,产生一定的困扰,有些卖家并不希望如此,自然就会选择和平解决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避免二手房纠纷的方式如下:1、了解交易流程买房之前,双方应先了解一下买卖房屋的一般流程,对整个买卖流程有个大致的认识,这样才能避免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避免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也避免双方因交易过程漫长而导致互相不信任的情况出现。2、弄清产屋产权二手房一般有售后公房、共有公房、“限转”房屋、抵押房屋等多种产权形式,这就容易引发纠纷。所以,买方最好凭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人,以便核对房屋的真实信息,从而避免房屋产权纠纷的发生。3、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在签署合同时最好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以此约束双方的行为,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