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合同履行合理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对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而由法官在考虑相关因素后自由裁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合同不要求必须要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标的、价款或者报酬等。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