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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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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刑事案件侦查中对嫌犯和其他潜在罪犯或证据的搜查程序。搜查必须有见证人或被搜查人的家属在场,不得非法搜查。对女性身体的搜查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进行搜查的规定。搜查时,须有见证人或者被搜查人家属等人在场,不得进行非法搜查。另外,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拓展延伸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规定。根据该条款,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或者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认定后,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此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结语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确保了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进行合法搜查。搜查时必须有见证人或被搜查人家属在场,禁止非法搜查。此外,对女性身体的搜查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则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旨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受到刑事处罚的制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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