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如果是土地确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土地侵权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一、村委私自把我土地确权给别人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二、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是可以交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调解。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起诉。但须首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向起诉。否则,人民不予受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同时,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