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申请专利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 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 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 战争、军事行为及;
(六) 核辐射、核污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 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 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 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 知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学生申请专利
甲方:_________大学学生处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_________
2.工作时间:_________
3.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
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
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
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
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
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
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
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
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
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
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大学生申请专利
甲方:_______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
乙方:(团队名称)
甲方“_____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专门为XX学院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和服务的管理指导部门。乙方是由在校大学业团队创办的企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将“创业中心” 号房间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经营场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为 元/月,第一年上半年房租全免,第一年下半年减半收取,第二年全额支付。
2、在乙方符合的情况下,指导乙方申请相关补贴。
3、指导乙方办理各类证照,并协助乙方争取有关工商和财税优惠。
4、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等。
5、为创业团队提供 元的创业种子专项资金,占总资金 %。
6、指导乙方办理财务和税务等代理服务。
7、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培训和指导。
8、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及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出资 元创设 ,占总资金 %;其中第三方 出资 元,占总资金 %。
3、严格遵守学院创业管理相关规定。
4、必须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经营场地。乙方发生经营场地使用用途内容变更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审核。
5、负责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创业中心”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按期交纳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6、经营场地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改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营场地。
8、乙方应当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不得占用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清理。
9、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11、乙方应在 年 月前支付当期租金。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乙方应保证甲方种子基金的安全,经营项目退出前必需全额归还种子基金,并按照种子基金所占总资金比例将应得利润注入创业基金。
第三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经营活动;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
3、创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
4、违反“创业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
6、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7、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即为经营场所使用期限,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协商确定。
第五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学生申请专利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受辅导学生家长)权利:
1、监督乙方的家教服务,并可对乙方的家教服务提出建议。
2、当对家教服务不满意时,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会及时解决,并满足您的要求。
3、甲方有拒绝提前支付工资和其他不合理费用的'权利。
4、若因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家教服务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两课时家教费用作为违约赔偿。
二、甲方(受辅导学生家长)的义务
1、尊重和维护家教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在为甲方进行辅导期间的安全负责。
2、能积极配合家教大学生做好子女的辅导工作;
3、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家教大学生的酬金;
4、协助乙方做好家教大学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5、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家教时间,应提前征求乙方同意。
三、乙方(家教大学生)的权利:
1、当甲方有侵害乙方的利益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家教工作,有权向甲方按协议书上相应规定向甲方索取报酬。
3、若因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家教服务时,甲方应一次性额外支付给乙方两课时的家教费用,作为违约的补偿。
四、乙方(家教大学生)的义务:
1、乙方必须诚实、守信、认真、负责,根据协议条款按时保质地为甲方提供家教服务。
2、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不得无故擅自早退。若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家教时间,需征得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在校内必须参加的活动需要调整时间时,甲方必须同意。
3、乙方必须在其家教范围内完成对甲方子女教书育人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等。
4、通过“苏州修远教育信息咨询网”网站联系的家教,须办理登记,并签订《家教协议书》。
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教服务,签定协议如下:
家教上课地点:
家教上课时间:
每周次每次课时每课时分钟
起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教服务内容:
乙方对甲方进行课程的辅导
甲方按课时付给乙方元/课时按(月□、天□、课时□)付款。
甲方:(签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结清价款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