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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出轨,能否分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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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应以离婚为原因,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如果因一方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都可作为受害方的损害范围。离婚赔偿请求需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若未提出则视为放弃该权利。被告也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赔偿请求。若一审未提出,可在二审时提出并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还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可以分配财产,只是对方如有证据,女方应少分财产。

《民法典》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条件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出轨行为,离婚赔偿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赔偿的条件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并且受害方遭受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离婚赔偿请求应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未提出,则视为放弃该权利。如果有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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