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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上报汇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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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已报税的不能作废,税务上要做正常票处理,再向国税局申办红字通知单后开具负数进行冲回就没问题了。

专用需要提升版面的,要准备相应的购销合同或者其他大额的收入确认材料,专用的已经开具的复印件(不够开的事实凭据)。

1、在防伪税控系统填制红字申请单,由税务部门审批。

2、红字申请,税务部门审批后,公司再开具一张与第一张同样的红字。

3、用红字做与第一张已经报税的一样的分录,这样就冲销了重复的收入和税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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